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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九游会网址多少

2025-07-31 14:5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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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部门名称 收费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收费项目 收费性质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收费标准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政策依据 备注
1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本级 政府部门 履约保证金 其他涉企保证金 合同履约保障及风险防控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标准制定方式:政府制定
     标准制定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                                                                                                                                                                              标准制定部门: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本级 政府部门 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 其他涉企保证金 合同履约保障及风险防控 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标准制定方式:政府制定
 标准制定部门: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3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本级 政府部门 工程质量保证金 涉企保证金 工程建设 预留比例由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 政府制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4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本级 政府部门 投标保证金 涉企保证金 货物服务类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遴选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4】55号)
5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本级 政府部门 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 涉企保证金 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政府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6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教育杂志社、广西民族教育发展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培训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技术和信息化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考试命题与评价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机关服务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其他涉企保证金 合同履约保障及风险防控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标准制定方式:政府制定  标准制定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                                                                                                                                                                        标准制定部门: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7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教育杂志社、广西民族教育发展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培训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技术和信息化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考试命题与评价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机关服务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事业单位 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 其他涉企保证金 合同履约保障及风险防控 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标准制定方式:政府制定  标准制定部门: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8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教育杂志社、广西民族教育发展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培训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技术和信息化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考试命题与评价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机关服务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涉企保证金 工程建设 预留比例由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 政府制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9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教育杂志社、广西民族教育发展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培训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技术和信息化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考试命题与评价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机关服务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涉企保证金 货物服务类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遴选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4】55号)
10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教育杂志社、广西民族教育发展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培训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技术和信息化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考试命题与评价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机关服务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事业单位 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 涉企保证金 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政府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11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民族大学、玉林师范学院、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桂林师范学院、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广西物资学校、贺州学院 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其他涉企保证金 合同履约保障及风险防控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标准制定方式:政府制定  标准制定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                                                                                                                                                                  标准制定部门: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2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北部湾大学、玉林师范学院、桂林师范学院、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广西物资学校 事业单位 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 其他涉企保证金 合同履约保障及风险防控 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标准制定方式:政府制定  标准制定部门: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13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财经学院、广西职业师范学院、桂林旅游学院、广西中医药大学附设中医学校(广西中医学校)、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广西银行学校、广西医科大学、广西科技大学、玉林师范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广西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广西科技大学附属卫生学校、广西中医药大学、广西物流职业技术学院、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右江民族医学院、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桂林师范学院、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验幼儿园、广西开放大学、广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贺州学院、广西医科大学附设玉林卫生学校、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贺州学院、广西物资学校、广西民族大学、百色学院、南宁师范大学 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涉企保证金 工程建设 预留比例由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 政府制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14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财经学院、百色学院、广西职业师范学院、桂林旅游学院、广西中医药大学附设中医学校(广西中医学校)、广西开放大学、广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广西银行学校、南宁师范大学、广西医科大学、广西科技大学、玉林师范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广西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广西科技大学附属卫生学校、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桂林医科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广西物流职业技术学院、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桂林理工大学、北部湾大学、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右江民族医学院、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桂林师范学院、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验幼儿园、广西医科大学附设玉林卫生学校、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广西物资学校、广西民族大学 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涉企保证金 工程类、货物类和服务类项目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   10% 政府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4】55号)
15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财经学院、百色学院、广西开放大学、广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广西银行学校、广西医科大学、广西科技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附设中医学校(广西中医学校)、桂林医科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广西物流职业技术学院、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桂林理工大学、北部湾大学、桂林师范学院、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广西职业师范学院、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广西医科大学附设玉林卫生学校、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广西物资学校、广西民族大学、贺州学院 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涉企保证金 货物服务类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遴选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   2% 政府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4】55号)
16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财经学院、广西职业师范学院、广西中医药大学附设中医学校(广西中医学校)、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广西银行学校、广西医科大学、广西科技大学、广西科技大学附属卫生学校、广西中医药大学、广西物流职业技术学院、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北部湾大学、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右江民族医学院、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桂林师范学院、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验幼儿园、广西开放大学、广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广西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广西医科大学附属玉林卫生学校、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桂林旅游学院、广西物资学校、广西民族大学、百色学院、玉林师范学院 事业单位 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 涉企保证金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 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10% 政府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17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财经学院、广西医科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桂林师范学院、广西开放大学、广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广西职业师范学院、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广西物资学校 事业单位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 涉企保证金 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 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政府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18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广西银行学校、广西科技大学、广西物流职业技术学院、桂林师范学院、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验幼儿园、广西医科大学、广西开放大学、广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广西物资学校 事业单位 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 涉企保证金 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政府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19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开放大学、广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桂林医科大学、桂林理工大学、桂林师范学院、广西医科大学、桂林旅游学院、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玉林师范学院 事业单位 质量保证金 涉企保证金 工程类项目 3% 政府制定/广西住建厅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造价   改革试点项目招投标及计价规定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21〕6号)
20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中医药大学、北部湾大学、桂林师范学院、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桂林医科大学、广西医科大学、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事业单位 工资保证金 涉企保证金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按工程施工合同额(或年度合同额)的一定比例存储,原则上不低于1%,不超过3% 政府制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1.《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
     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际联席会议关于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91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2016〕49号)
     5.《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

21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广西医科大学、桂林理工大学、广西民族师范学院、桂林师范学院、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验幼儿园、桂林医科大学、广西开放大学、桂林航天工业学案、桂林旅游学院、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广西民族大学、广西科技大学、南宁师范大学、广西财经学院 事业单位 其他类收费(评审费、审稿费、出版服务费、版面费,著作权使用费)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提供评审、审稿、出版等服务 与企业协商或按照合同约定收取 市场调节价 收费标准的制定依据:成本定价
22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桂林师范学院、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广西物资学校、玉林师范学院、玉林师范学院 事业单位 保证金类收费(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投标行为担保、合同履行担保、质保期质量保障 与企业协商或按照合同约定收取 市场调节价 收费标准的制定依据:成本定价
23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桂林医科大学 事业单位 博士后管理费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博士在站期间的管理 与企业协商或按照合同约定收取 市场调节价 收费标准的制定依据:成本定价
24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玉林师范学院、广西师范大学、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桂林理工大学、广西财经学院、广西医科大学、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广西职业师范学院、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桂林师范学院、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验幼儿园、桂林医科大学、广西开放大学、广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广西职业师范学院、桂林旅游学院、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广西中医药大学、广西物资学校、广西民族大学、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广西银行学校、广西科技大学、南宁师范大学 事业单位 赛事、会务类收费(会议费、会务费、参赛费等)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承办各类会议、赛事 与企业协商或按照合同约定收取 市场调节价 收费标准的制定依据:成本定价
25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桂林理工大学、桂林师范学院、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广西师范大学、桂林航天工业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广西民族大学、南宁师范大学、广西财经学院 事业单位 测试费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提供各类软件测试、仪器测试等 与企业协商或按照合同约定收取 市场调节价 收费标准的制定依据:成本定价
26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医科大学、桂林医科大学、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广西民族师范学院、桂林师范学院、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广西民族大学、广西科技大学、广西财经学院 事业单位 科技查新费/论文查收查引费、市场调查服务费、查重费、论文查新检索费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科技查新费/论文查收查引费 双方协商确定 市场调节价 收费标准的制定依据:成本定价
27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财经学院、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南宁师范大学、广西医科大学、广西科技大学、玉林师范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广西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广西科技大学附属卫生学校、桂林医科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广西物流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师范大学、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桂林理工大学、北部湾大学、广西医科大学附设玉林卫生学校、南宁师范大学、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广西医科大学附设护士学校、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桂林师范学院、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验幼儿园、广西开放大学、广西信息职业技术服务、广西职业师范学院、桂林旅游学院、贺州学院、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贺州学院、广西物资学校、广西民族大学、百色学院、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广西银行学校、广西职业师范学院 事业单位 各类服务、培训、技术开发收费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对外向企业提供各类服务等 双方协商确定 市场调节价 收费标准的制定依据:成本定价
28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桂林医科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桂林理工大学、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桂林师范学院、广西职业师范学院、玉林师范学院、桂林航天工业学院、贺州学院、桂林旅游学院、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贺州学院、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广西物资学校、百色学院、广西职业师范学院、玉林师范学院、广西职业师范学院、南宁师范大学、广西财经学院 事业单位 停车费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校内停车服务 按当地物价局规定收费标准 政府制定、   公安、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各地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教育厅关于规范我区高等院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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